为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〕8号)、《关于落实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〉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6年第106号)的有关要求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《化学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复核检验技术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请将修改意见于2017年5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。
电子邮件:fzy@nifdc.org.cn
附件:化学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一致性评价复核检验技术指南(征求意见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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